游客您好
第三方账号登录
  • 点击联系客服

    在线时间:8:30-20:30

    客服电话

    13105665566

    电子邮件

    2458797171@qq.com
  • 环保学社APP

    用手机浏览器扫一扫

  • 扫描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号

推荐阅读
roughlaugh [正高工]
未知星球 | 未知职业
  • 关注0
  • 粉丝7
  • 帖子31
精选帖子

[验收公示] 宾川县鑫园农产品工贸有限公司玉米烘干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公示

[复制链接]
roughlaugh 发表于 2024-1-8 11:5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 来自 云南大理州
2024年1月6,宾川县鑫园农产品工贸有限公司特邀环保专家、监测单位等到现场指导工作,并组成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宾川县鑫园农产品工贸有限公司玉米烘干项目”位于大理州宾川县州城镇宾居华侨农场,项目性质为改扩建。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设计一致,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是在原有项目已租6145㎡地块范围内进行改扩建,不新增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建设日加工10t玉米粒烘干生产线1条,生产烘干玉米粒1000t/a;②拆除原有4t/h燃煤锅炉,新建5台生物质热风干燥炉供热,并新增3个烘干窑。
(二)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2022年5月,建设方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情况下开工建设本改扩建项目;2022年10月28日,大理州生态环境局交叉执法检查组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本项目在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2023年1月31日,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建设单位进行了现场核查及资料提取,针对建设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以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一条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第二十一条规定,2023年3月1日,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出具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大环(宾)罚告字﹝2023﹞2号”,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批准前不得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2、处以人民币壹万元罚款。
建设方在2023年3月13日缴纳罚款后,委托云南昊诚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宾川县鑫园农产品工贸有限公司玉米烘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4月27日,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以“宾环审[2023]6号”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2023年5月,建设方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环保措施,如车间封闭、生物质烘干炉加装布袋除尘装置等,于2023年10月中旬完工。
2023年11月13日,本项目方宾川县鑫园农产品工贸有限公司取得了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32924688573076A001Z。。
(三)投资情况
经调查,经调查,本项目实际投资与环评设计一致,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的24%。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原有项目已办理完成相关环保手续,本次验收范围仅针对“宾川县鑫园农产品工贸有限公司玉米烘干项目”涉及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等改扩建工程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调查,本项目建设地点、平面布置、工艺流程、建设规模、产污环节及环保措施等均未发生变更,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改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排,生活废水依托厂区原有隔油池及20m³化粪池收集,然后委托清粪车清运至宾川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及时清运避免漫溢情况发生(清运周期不超过每33天一次),同时建立清运台账。
(二)废气
项目已按环评要求采取治理措施,包括:①对1#烘干窑配套的2台烘干炉安装一套袋式除尘装置和1个15m排气筒(1#)、对2#、3#、4#烘干窑配套的3台烘干炉安装一套袋式除尘装置和1个15m排气筒(2#),处理后的废气经对应排气筒达标排放;②将2台脱粒机安装在封闭生产车间内,同时已安装1套袋式除尘设施收集粉尘,粉尘处理效率不低于98%,净化后的气体由排气管朝向北侧沉降烟道排放,不设有组织排口。
(三)噪声
主要通过厂房封闭隔声、高噪声设备基座减震、合理布局、围墙降噪等措施控制噪声。
(四)固体废弃物
①已设垃圾桶收集人工拣选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原料及杂质、生活垃圾等,一起委托环卫定期部门清运处置;②脱粒过程产生的玉米芯定点堆存于原凉棚东北角的一般固废暂存区,用防水防尘篷布覆盖,脱粒环节收集粉尘清理后封装在编织袋内也暂存于该区域,原计划外卖生物质燃料生产厂做生产原料,实际目前外卖当地菌类种植基地用于栽培土制作,得到了综合利用;③生物质热风烘干炉产生的灰渣、收集的粉尘定期清理后,封装在编织袋内暂存于原有已建凉棚东北角的一般固废暂存区,然后赠送当地农户拉运至田间作为肥料利用。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治理设施调试效果
本改扩建项目与原项目错季生产,运行中无生产废水产排,生活污水依托原有隔油池及20m³化粪池处理收集并委托清粪车定期清运至宾川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经调查,改扩建后项目无废水外排,未对周围环境及地表水体产生不良影响。
2、废气治理设施调试效果
本改扩建项目废气主要为生物质热风烘干炉燃烧废气及脱粒环节粉尘。经调查,本项目已将原有燃煤锅炉拆除,新建5台生物质热风烘干炉作为热力供应工程,其中1#烘干窑配套2台热风烘干炉共用1套布袋除尘设施及1个15m高排气筒(DA001),2#、3#、4#烘干窑配套3台热风烘干炉共用1套布袋除尘设施及1个15m高排气筒(DA002)。根据云南精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检测报告“精科检字[2023]10410 号”可知,热风烘干炉废气经处理后可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二级标准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应标准排放,全厂排放量也总体较小,相较于原先使用燃煤锅炉的情况,改扩建后燃烧废气及污染物烟尘、SO2、NOx等排放量均降低,对保护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积极作用。另外,已对脱粒环节进行封闭,脱粒机已安装布袋除尘器一套,净化后的气体由排气管朝向北侧沉降烟道排放,有效控制了无组织粉尘的排放。根据云南精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检测报告“精科检字[2023]10410 号”可知,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浓度在厂界处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附近敏感点宾居华侨农场九队TSP浓度也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相关限值要求。综上,本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排放量较小,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及敏感点影响均较小。
3、噪声治理设施调试效果
经调查,本改扩建项目与原有项目错季生产,改扩建项目噪声与原项目噪声不同时产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运输噪声等,经合理布局、封闭隔声、高噪声设备基座减震等措施,得到有效控制。根据云南精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出具的验收检测报告“精科检字[2023]10410 号”可知,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周边50m范围内的声环境保护目标华侨农场九队声环境质量也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总体而言,项目的建设运行未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未发生噪声扰民投诉事件,对区域环境及敏感点影响均较小。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调试效果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生产固废,均不属于危险废物。项目区已设置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人工拣选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原料及杂质,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脱粒过程产生的玉米芯、收集粉尘定点堆存于原凉棚东北角的一般固废暂存区,玉米芯使用防水防尘篷布覆盖、收集粉尘使用编织袋封装,然后外卖当地菌类种植基地用于栽培土制作;生物质热风烘干炉产生的灰渣、收集的粉尘定期清理后,封装在编织袋内暂存于原有已建凉棚东北角的一般固废暂存区,然后赠送当地农户拉运至田间作为肥料利用。综上,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处置率100%,未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总量控制
污染物总量控制是我国目前环境管理的重点工作,也是建设项目的管理及环境影响评价的一项主要内容。本公司已于2023年11月13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32924688573076A001Z,但由于是简化管理,因此未核定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工程建设对地表水的影响
本改扩建项目与原项目错季生产,运行中无生产废水产排,生活污水依托原有隔油池、化粪池处理收集并委托清粪车定期清运至宾川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经调查,未排入外环境,也未进入附近地表水体铁城河及农灌沟渠,因此未对周围环境及地表水体产生不良影响。
2、工程建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本改扩建项目已将原有燃煤锅炉拆除,新建5台生物质热风烘干炉作为热力供应工程,1#烘干窑配套2台热风烘干炉共用1套布袋除尘设施及1个排气筒(DA001),2#、3#、4#烘干窑配套3台热风烘干炉共用1套布袋除尘设施及1个排气筒(DA002),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热风烘干炉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全厂排放量也总体较小,相较于原先使用燃煤锅炉的情况,改扩建后燃烧废气及污染物烟尘、SO2、NOx等排放量均降低,对保护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积极作用。另外,已对脱粒环节进行封闭,脱粒机安装布袋除尘器,有效收集脱粒过程产生的粉尘,有效控制了无组织粉尘的排放。
经调查,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的大气环境敏感点包括南侧1m、东侧6m、北侧7m的华侨农场九队居民,西北侧380m的温官营居民,东北侧490m的华侨农场七队居民,以及西南侧335m为柳树坝村居民。本项目已采取有效措施对生物质热风烘干炉燃烧废气、脱粒环节粉尘进行了处理,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均较小,根据验收结果可知,附近敏感点宾居华侨农场九队TSP浓度也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29号”相关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废气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
3、工程建设对声环境的影响
本改扩建项目与原有项目错季生产,改扩建项目噪声与原项目噪声不同时产生,且本项目设备均置于封闭厂房内,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基座减震,夜间不进行脱粒生产加工,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值昼夜均可达标,项目的建设运行未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经调查,项目周边50m范围内的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华侨农场九队居民(最近1户位于本项目南侧1m,北侧7m房屋为空置状态),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运行期间该敏感点声环境质量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其影响不大,试运行至今未发生噪声扰民投诉纠纷事件。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本改扩建项目固废包括人工拣选不合格原料及杂质、干玉米芯、热风烘干炉灰渣、袋式除尘装置收集粉尘、生活垃圾等,均不属于危险废物,已按环评要求进行规范暂存及合理妥善处置,未发生随意倾倒、堆放现象,同时及时清运未引起蚊蝇滋生、恶臭、扬尘等二次污染问题,因此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通过现场调查、监测及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该项目已建工程基本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手续完备,环保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基本完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管理要求,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具备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条件,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项目区内的环境管理,加强对各环保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达标;
2、加强对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保证处理效率,及时委托清粪车清运污水并建立清运台账,避免事故排放;
3、生产固废、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或处置,避免引起异味、渗滤液、扬尘等二次污染;
4、加强与周边住户的沟通,积极采纳其提出的环保建议或意见,避免污染纠纷投诉问题;
5、在今后的运行中,应严格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炉窑》(HJ1121-2020)等相关要求制定并执行监测计划,定期进行自行监测及季报、年报等的申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右上角“高级模式”进入更多文字、附件、图片等编辑模式;
发帖前请在网页顶端搜索网站内容,已有内容请勿重复发布;
请按版规要求发布帖子,禁止回复表情、数字等无意义内容;
请按网站要求的文件格式上传资料,建议将资料压缩后上传;
提倡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抵制“黄赌毒诈”等违法信息!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侵权申诉 | 帮助中心 | 浙ICP备13003616号-2  |  浙公网安备33011002013884号 网站统计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站的立场;禁止发布任何违法信息及言论,若有版权异议请联系网站管理员。

Copyright © 2010- 爱我环保学社(http://www.25hb.com)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01-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