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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宾川县茗康果蔬塑料包装制品厂建设项目(一期) 环保竣工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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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ughlaugh 发表于 2021-12-7 12:3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 来自 云南玉溪
2021年9月2日,宾川县茗康果蔬塑料包装制品厂特邀监测单位、环保专家等到现场指导工作,并组成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宾川县茗康果蔬塑料包装制品厂建设项目(一期)”位于大理州宾川县金牛镇柳家湾华侨社区中鼎香槟走廊B栋,租用宾川中鼎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现有房屋840㎡建设塑料筐生产项目,环评设计新建塑料筐生产线9条,每条生产线生产塑料筐11万只/a,合计生产塑料筐99万只/a,实际目前建设了塑料筐生产线8条,合计生产塑料筐88万只/a。
(二)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2021年1月,项目方委托广西泰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宾川县茗康果蔬塑料包装制品厂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3月29日取得“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关于宾川县茗康果蔬塑料包装制品厂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宾环审[2021]7号);
2021年4月6日,项目方开始动工建设本项目,于2021年5月6日建成并开始投入试运行。
2020年7月12日,宾川县茗康果蔬塑料包装制品厂首次申报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并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2532924MA6NRA
TT57001W);2021年7月15日,针对本项目重新选址新建的情况进行了变更登记;
2021年6月20日~7月10日,本项目方进行了自检自查,并编制了《宾川县茗康果蔬塑料包装制品厂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经调查,本项目环评设计总投资300万元,实际由于目前还有1条塑料筐生产线暂未建设,因此实际总投资为280万元。项目实际环保投资7.1万元,与估算值一致,占实际总投资的2.5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宾川县茗康果蔬塑料包装制品厂建设项目(一期)”的建设范围,包括项目租用房屋840㎡范围内的生产区、仓储区及附属设施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调查,本项目建设地点、平面布置、建设内容、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等均未发生变更,与环评及批复一致;但目前实际建设8条塑料筐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还有1条塑料筐生产线暂未建设,因此目前实际生产规模小于设计生产规模,但待后期全部建成后,将达到设计产能及生产规模。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方已按环评要求在在塑料筐生产区设1个10m3循环水池及配套循环水管道,使生产用水循环使用,每月更换一次产生的清净下水排入区域市政管网;员工不在项目区食宿,使用附近公厕,无生活废水产排。。
(二)废气
项目所采取的的废气处理措施与环评设计一致,包括:①使用封闭式破碎机,将其置于封闭的废料间内,采用布袋对接出料口、扎紧袋口的方式出料;②采用自动化先进设备,加热注塑环节为封闭式,采用自动化先进设备,加热注塑环节为封闭式,封闭生产车间以减少无组织排放,选购环保型原材料。
(三)噪声
主要通过封闭隔声、主要产噪设备基座固定减震、合理布局等措施控制噪声。
(四)固体废弃物
①已按要求在项目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1个,然后由金牛镇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②已按要求设置破碎机2台,定期对边角废料和不合格品进行破碎然后回用于生产;③定点堆放包装废料,可回收的回收外卖,不可回收的定期清运处置;④已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1个,暂存间内设封闭油桶对废机油进行暂存,然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治理设施
经调查,本项目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产生的清净下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员工不在项目区食宿,使用附近现有公厕,因此无生活废水产排。综上,本项目废水不排入外环境及地表水体,未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废气治理设施
经调查,本项目废气实际产生情况与环评一致,主要为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废气及粉尘,通过封闭破碎、封闭加热注塑、封闭生产车间、使用环保材料等措施使其得到控制和降低。根据云南精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精科检字[2021]05109 号”可知,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相关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周边敏感点非甲烷总烃浓度也可满足相关环境质量要求,因此未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产生明显影响,也未发生污染纠纷或投诉事件。总体而言,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区域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经调查,本项目噪声实际产排情况与环评一致,主要为设备噪声,经合理布局、封闭隔声、基座固定减震等措施,得到有效控制。根据云南精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精科检字[2021]05109 号”可知,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周边敏感点平川搬迁户居住区声环境质量也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未发生噪声扰民投诉事件。总体而言,项目噪声对区域环境及敏感点影响均较小。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产固废及危险废物废机油等。已设一个5㎡危废暂存间进行废机油暂存,然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该危废暂存间已设置标志牌,满足防雨、防晒、防渗要求,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相关要求;生产中的边角废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包装废料定点堆存后外卖回收单位,不外排;生活垃圾已设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综上,本项目固废处置率100%,未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总量控制
经调查,本项目运营期无SO2、NOx外排,固废处置率100%,也无废水排放,因此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工程建设对地表水的影响
本项目运行期塑料筐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冷却水属清净下水,可直接排入区域市政污水管网;员工不在项目区食宿,无生活废水产排。综上,本项目废水不排入外环境及地表水体,未对环境及地表水体产生不良影响。
2、工程建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本项目塑料筐生产中有少量非甲烷总烃废气产生,在采取封闭注塑、封闭生产车间的情况下,车间外、厂界外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可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及敏感点影响均较小。另外,边角废料破碎过程、物料运输过程有少量粉尘产生,总体排放量较小,在采取措施后对环境及敏感点影响很小。
3、工程建设对声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生产设备噪声通过封闭隔声、基座固定减震及合理布局等措施得到降低,且项目夜间不生产。经监测可知,本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值昼夜均可达标,周边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现状也可达标,项目的建设运行未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试运行至今未发生噪声扰民投诉纠纷事件。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未发生随意倾倒现象,也未因固体废物排放引起环境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通过现场调查、监测及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该项目已建工程基本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手续完备,环保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基本完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管理要求,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具备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条件,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项目区内的环境管理,加强对各环保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达标;
2、禁止使用废旧塑料作为本项目生产原料;
3、做好废机油台账记录,加强日常管理,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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