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您好
第三方账号登录
  • QQ:2458797171

    在线时间:8:30-20:30

    客服电话

    13105665566

    电子邮件

    2458797171@qq.com
  • 环保学社APP

    用手机浏览器扫一扫

  • 扫描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号

推荐阅读
wucnaiai [戒多言]
未知星球 | 未知职业
  • 关注0
  • 粉丝0
  • 帖子38
精选帖子

[问题求助] 欧共体制定的饮用水水质标准

[复制链接]
wucnaiai 发表于 2012-12-21 09:2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 来自 浙江杭州
欧共体制定的饮用水水质标准称为EC饮用水指令(Drinking Water Directive)。80/778/EC指令列出了66项水质参数,分成微生物、有毒物质、过量的有害物质、理化参数及感官参数和饮用软化水的最低浓度指标。其中,对多数参数给出了两种不同的标准值,即指导值(guidelines)和最大允许浓度(maximum acceptable concentration)。该标准是欧洲各国制定本国国家标准的重要参考。
  1995年,欧共体对用水指令80/778/EEC进行了修正。指标参数由66项减少至48项(瓶装水为50项),包括15项新增参数。新指令更加强调指标值的科学性,与WHO指导标准的一致性,增加了透明度,提出应以用户水龙头处的水样满足水质标准为准。部分参数的指标值调整如下:
    铅:指标值从50μg/L降至10μg/L,并要求在15年内更换含铅配水管;
    农药:单项农药和总农药值维持不变(0.1μg/L和0.5μg/L),但个别种类农药的指标值更加严格(0.03μg/L);
    铜:指标值从3mg/L降至2mg/L;
    新标准增加了新的参数,如三卤甲烷类、三氯乙烯、四氯乙烯、溴仿和丙烯酰胺等。
    指令98/83/EC规定,新标准于1998年12月25日起实施,并要求欧共体成员国要在2000年12月25日前将新指令纳入本国国家标准,2003年12月25日前确保饮用水水质达到标准的规定,除了溴仿(10年)、铅(15年)和三卤甲烷类(10年)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右上角“高级模式”进入更多文字、附件、图片等编辑模式;
发帖前请在网页顶端搜索网站内容,已有内容请勿重复发布;
请按版规要求发布帖子,禁止回复表情、数字等无意义内容;
请按网站要求的文件格式上传资料,建议将资料压缩后上传;
提倡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抵制“黄赌毒诈”等违法信息!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侵权申诉 | 帮助中心 | 浙ICP备13003616号-2  |  浙公网安备33011002013884号 网站统计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站的立场;禁止发布任何违法信息及言论,若有版权异议请联系网站管理员。

Copyright © 2010- 爱我环保学社(http://www.25hb.com)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01-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