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英华塑业有限公司现已委托环评公司进行“年产5000吨塑料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保部《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和江西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建设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宁都县英华塑业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塑料粒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在宁都县田埠乡武村村高坪小组,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0'16.7",北纬26°24'51.99"。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占地3500m2,建成后年产5000吨塑料粒。 二、工艺简述 本项目利用废旧塑料袋及塑料膜作为原料,通过破碎、清洗、熔融挤出、冷却、切粒等工序加工成塑料粒子,能源消耗主要为水和电。 三、营运期主要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1、废水 生产废水主要为塑料袋清洗废水、破碎喷淋废水和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清洗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进行循环利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用于灌溉周边山林。本项目无废水外排。 2、废气 造粒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设置了车间通风换气装置;破碎过程采用密闭破碎设备对原料进行破碎,并采用水喷淋处理。 3、固体废弃物 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50m2),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5m2)。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经自然晾干后在厂区收集暂存后,定期运至当地最近的垃圾处理站进行统一填埋处理;废活性炭通过收集由专用的容器贮存于厂区的危废仓库并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将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4、噪声 本项目拟对主要噪声源的机器设备、设施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工程控制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四、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宁都县英华塑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英华 电话:13970104208 通讯地址:宁都县田埠乡武村村高坪小组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签定工作合同)→建设单位提供技术资料→向公众公布工程概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审查→环评单位修改、上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是通过分析、预测和评价工程在施工、运营过程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并要求建设单位进行实施,确保各项影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或将影响降低到公众可接受程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公众参与的内容主要是请工程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项目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前,采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征集公众意见,希望公众在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另外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 八、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日期起十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宁都县英华塑业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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