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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中山市创科建材有限公司年产环保混凝土砌块20000吨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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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ziziza_87 发表于 2024-1-8 11: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 来自 广东中山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创科建材有限公司年产环保混凝土砌块20000吨新建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创科建材有限公司年产环保混凝土砌块20000吨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创科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
      中山市创科建材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港口镇沙港东路9号B1首层第5卡(E113°24′58.957″,N22°36′6.414″),总用地面积为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主要从事混凝土砌块的生产,项目年产环保混凝土砌块20000吨。投资额为200万元,环保投资额为20万元。
      本项目生产设备已全部安装,现申请办理环保验收手续,具体内容如下。
1 验收内容
审批时间
项目名称
环保审批情况
验收内容
2023年10月26日
中山市创科建材有限公司年产环保混凝土砌块20000吨新建项目
中(港)环建表[2023]0026号
生产设备及其配套环保治理设施
2 验收原辅材料及数量一览表
序号
原料名称
年用量
单位
本期验收数量
1
石粉
14000
14000
2
水泥
4000
4000
3
颜料
4
4
4
黄沙
400
400
5
石子
1000
1000
6
水(进入产品)
600
600
7
包装托板
20000
20000
8
模具
5000
5000
9
机油
0.05
0.05
3 验收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环评数量
所在工序
本期验收数量
环评批复
1
制砖机
2台
压制工序
2台
中(港)环建表[2023]0026号
2
搅拌机
5台
搅拌工序
5台
3
铲车
3台
辅助设备
3台
4
叉车
3台
辅助设备
3台
5
打包机
1台
打包工序
1台
6
水泥罐
2个
储料设备
2个
7
进料斗
6个
投料工序
6个
8
三级沉淀池
1个
辅助设备
1个
9
洗车池
1个
辅助设备
1个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73.6t/a,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由市政管道排入中山市港口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最终排入浅水湖。
      产品用水600t/a(其中43.2t/a来自搅拌机清洗废水回用),全部进入产品(含自然蒸发部分),不外排。
      雾化喷淋用水720t/a(其中392.56t/a来自初期雨水回用),全部以水蒸气形式蒸发损耗,不产生废水。
      车辆清洗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打捞底部沉渣,消耗部分定期补充。该池清洗水损耗补充水量33.6t/a。
      搅拌机清洗用水43.2t/a,搅拌机清洗废水产生量为43.2t/a,该部分废水直接回用于产品搅拌工序,不外排。
      初期雨水产生量为392.56t/a,经导流沟排入沉淀池内进行沉淀处理,回用于雾化喷淋抑尘用水。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1)卸料工序粉尘:石粉、黄沙、石子采用装卸车运输至堆放区进行卸料,卸料过程中会产生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卸料工序粉尘采取无组织排放,原料堆场设置顶棚及2米高的围挡,且覆盖防尘网,此外卸料区、堆场设有多个雾化喷头,定时喷水雾抑尘,可有效吸附无组织粉尘,颗粒物可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堆场扬尘:石粉、黄沙、石子堆放过程中会有扬尘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原料堆场设置顶棚及2米高的围挡,且覆盖防尘网,为降低扬尘产生,定期对堆场进行喷水雾抑尘,通过以上抑尘措施,可有效吸附无组织粉尘,颗粒物可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3)车辆运输扬尘:车辆行驶过程中会产生扬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卸料区、堆场、厂区道路设有多个雾化喷头,定时喷水雾抑尘;在厂区门口设置洗车池,运输车辆进出厂区前需对车辆轮胎进行清洗以减少运输途中扬尘的产生;在原料、产品运输过程中采取遮挡措施,采取车加盖篷布,尽量减少运输过程物料的洒落;原料、产品运输经过居民点时,须加强管理,限制超载,限制车速,以减轻路面扬尘对运输道路沿线居民生活的影响。综上,车辆运输扬尘可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4)投料、搅拌工序粉尘:存放在堆场的石粉、黄沙、石子用铲车定量加入进料斗,进料斗底部安装有皮带运输装置;颜料经计量后由人工投送至搅拌机;水泥通过储罐由密闭的管道输送至搅拌机;将物料均匀送入后续搅拌机的过程中会产生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同样,搅拌过程中会产生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项目拟对投料、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集气罩进行统一收集,收集后再分别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根15m的排气筒G1、G2排放。经处理后,颗粒物排放可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5)水泥罐装粉尘:水泥采用罐车空压机产生的气压将水泥通过送料管压入水泥罐内,进料过程中采用气压输送,其仓内压力大于大气压,为了保持压力平衡,在罐仓顶部设置呼吸孔,粉尘于罐顶呼吸孔排出,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2个水泥罐顶部均设有呼吸孔,呼吸孔分别连接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后无组织排放,粉尘全部被收集,过滤的粉尘直接掉落至水泥罐,尾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可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原材料、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
      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须通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对各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等措施,最大力度降低本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在落实防治措施后,各噪声源的噪声削减较明显,再经墙体阻隔和距离衰减后,项目南面厂界外1米处的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东、北、西面厂界外1米处的噪声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总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有:
      (1)员工日常生活中,产生生活垃圾约2.4吨/年;
      (2)布袋收集的粉尘,产生量为0.8155吨/年(属于一般固体废物);
      (3)地面沉降的粉尘,产生量为0.5209吨/年(属于一般固体废物);
      (4)废模具,产生量为0.25吨/年(属于一般固体废物);
      (5)废机油,产生量为0.05吨/年(属于危险废物);
      (6)废机油包装物,产生量为0.0015吨/年(属于危险废物);
      (7)含机油废抹布及手套,产生量为0.0009吨/年(属于危险废物);
      (8)颜料废包装物,产生量为0.016吨/年(属于危险废物)。
      本次验收固体废弃物主要有:
      (1)员工日常生活中,产生生活垃圾约2.4吨/年;
      (2)布袋收集的粉尘,产生量为0.8155吨/年(属于一般固体废物);
      (3)地面沉降的粉尘,产生量为0.5209吨/年(属于一般固体废物);
      (4)废模具,产生量为0.25吨/年(属于一般固体废物);
      (5)废机油,产生量为0.05吨/年(属于危险废物);
      (6)废机油包装物,产生量为0.0015吨/年(属于危险废物);
      (7)含机油废抹布及手套,产生量为0.0009吨/年(属于危险废物);
      (8)颜料废包装物,产生量为0.016吨/年(属于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垃圾堆放点还要进行定期的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布袋收集的粉尘均回用于生产。一般工业固废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其中危险废物暂存区建设必须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
      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桶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经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3年12月27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2月27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创科建材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港口镇沙港东路9号B1首层第5卡
      联 系 人:黄小姐
      电    话:19925986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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