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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686 [戒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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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文] 修复生态环境责任的实证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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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686 发表于 2023-9-16 08: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 来自 吉林吉林
摘要:修复生态环境责任在实践中面临两大难题:一是生态环境损害难以认定;二是修复的裁判要求难以达到妥当程度。对此,需结合法律规范和司法判决,对"生态环境损害"和"修复"进行解析。对生态环境损害的认识应在两方面展开:一是损害是生态环境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不利改变以及提供生态系统服务能力的破坏、损伤;二是损害应可评估。基于修复范围、标准、方式、方案的限定和筛选,裁判中的修复要求应作出尽可能精确的妥当表达。"修复生态环境"与民法中的"恢复原状"存在很大差异,在救济对象、标准、方式等方面两者无法相提并论。民法总则未将"修复生态环境"纳入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是科学、妥当的安排。
关键词:

民事责任;生态环境损害;恢复原状;民法总则;


  • 专辑:

    工程科技Ⅰ辑;社会科学Ⅰ辑

  • 专题:

    环境科学与资源利用;行政法及地方法制

  • 分类号:

    D922.68






修复生态环境责任的实证解析_吕忠梅.pdf (扣除:金币 -4 ,大小:558 KB,下载: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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