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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公示] 宾川滇沣林商贸塑料筐生产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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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ughlaugh 发表于 2022-9-30 12:5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 来自 云南昆明
2022年8月29日,宾川滇沣林商贸有限公司特邀监测单位、环保专家等到现场指导工作,并组成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宾川滇沣林商贸塑料筐生产项目位于大理州宾川县力角镇周能村委会大湾哨水库西侧,租用云南金果园有限公司空地1500㎡,计划投资1350万元,新建钢结构生产厂房1300㎡,建设塑料筐生产线10条及相关配套设施,计划生产塑料筐500万只/a;实际投资1000万元,新建钢结构生产厂房1300㎡,目前建成塑料筐生产线7条及相关配套设施,实际生产塑料筐350万只/a。项目于2022年4月动工,2022年5月建成。
(二)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2022年2月,项目方委托云南明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宾川滇沣林商贸塑料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3月30日取得“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关于宾川滇沣林商贸塑料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宾环审[2022]4号);
2022年4月1日,项目方开始动工建设本项目,于2022年5月6日建成并开始投入试运行;
2022年4月18日,宾川滇沣林商贸有限公司申报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并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532924MA6N7RB35E001W)。
2022年7月20日~8月10日,本项目方进行了自检自查,并编制了《宾川滇沣林商贸塑料筐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经调查,经调查,本项目环评设计总投资1350万元,环保投资概算30.1万元,实际由于目前还有3条塑料筐生产线暂未建设,因此实际总投资为1000万元,环保投资24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2.40%,均低于估算值。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宾川滇沣林商贸塑料筐生产项目” 占地1500㎡范围内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等全部已建成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调查,本项目建设地点、平面布置、建设内容、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等均未发生变更,与环评及批复一致;变动情况主要是以下三方面:
(1)设计建设10条塑料筐生产线,但目前实际建设7条塑料筐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还有3条塑料筐生产线暂未建设,因此目前实际生产规模小于设计生产规模,但待后期全部建成后,将达到设计产能及生产规模;
(2)设计废气处理设施为活性炭吸附装置,但实际安装了处理效率更高的“活性炭+UV光解一体机”,处理效果更佳,污染物排放量更小;
(3)设计危废暂存间为2㎡,实际为10㎡,经调查危险废物没有增加,且更有利于危险废物的分类存放。
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的变动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方已按环评要求在塑料筐生产区设置50m3循环冷却水池及冷却塔、循环水管道等,生产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建设方自有果蔬冷藏及包装厂已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包括1m3隔油池、140m3化粪池及厂区西南部已建1500m3六级沉淀池,冲厕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污水泵抽至六级沉淀池处理、收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也进入六级沉淀池处理、收集,然后回用于绿化带及自有果树浇灌及施肥,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已按环评要求采取治理措施,包括:①采用自动化先进设备,加热注塑环节为封闭式,控制注塑加热温度,从源头上控制有机废气产生量,并选购环保型原材料,避免有毒有害气体产生;②封闭生产车间减少无组织排放,生产区安装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并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要求集气罩收集效率80%以上、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80%以上,实际已安装7个集气罩及一台活性炭UV光解一体机,集气罩收集效率80%以上, “活性炭UV光解一体机”处理效率90%以上,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③搅拌机及破碎机设于厂房内,封闭拌料、封闭破碎,并采用出料口扎紧接料布袋的方式出料;封闭运输、道路洒水降尘。
(三)噪声
主要通过封闭隔声、主要产噪设备基座固定减震、合理布局等措施控制噪声。
(四)固体废弃物
①已按要求在项目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1个,然后委托力角镇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②已在厂区内设置边角废料及不合格品临时堆存点,并设置破碎机1台,定期将其破碎后回用于生产;③定点堆放包装废料,可回收的回收外卖,不可回收的定期清运处置;④已按要求设置10㎡危废暂存间1个,暂存间东部设封闭油桶对废机油进行暂存,西部用于废活性炭暂存,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治理设施
经调查,本项目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建设方原有果蔬冷藏及包装项目已有隔油池、化粪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带及自有果树的浇灌,也不外排。综上,本项目无废水外排,未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2、废气治理设施
经调查,本项目废气实际产生情况与环评一致,主要为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废气及粉尘,非甲烷总烃废气已按环评要求安装集气罩(收集率大于80%)及“活性炭UV光解一体机”(处理效率大于90%)处理然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已按环评要求使用封闭破碎机、封闭出料方式进行控制。根据云南精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精科检字[2022]07246 号”可知,本项目非甲烷总烃废气的有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均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 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厂区内生产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浓度可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相关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因此未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产生明显影响,也未发生污染纠纷或投诉事件。总体而言,项目产生的废气对区域空气环境影响较小。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经调查,本项目噪声实际产排情况与环评一致,主要为设备噪声、运输噪声等,经合理布局、封闭隔声、基座固定减震等措施,得到有效控制。根据云南精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精科检字[2022]07246 号”可知,厂界昼夜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项目的建设运行未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距离周边敏感点较远,未发生噪声扰民投诉事件。总体而言,项目噪声对区域环境及敏感点影响均较小。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产固废及危险废物等。已设一个10㎡危废暂存间用于废机油及废活性炭的暂存,两种危废分开暂存,然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该危废暂存间已设置标志牌、建立台账,满足防雨、防晒、防渗要求,符合相关规范;生产中的边角废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包装废料定点堆存后外卖回收单位,不外排;生活垃圾已设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综上,本项目固废处置率100%,未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总量控制
经调查,本项目运营期无SO2、NOx外排,固废处置率100%,也无废水排放,因此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工程建设对地表水的影响
本项目运行期塑料筐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产排;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建设方原有果蔬冷藏及包装项目已建的隔油池、化粪池及沉淀池处理收集然后会用于厂区绿化带及自有果树浇灌,做到不外排。综上,本项目废水不排入外环境及地表水体,未对环境及周边地表水体大湾哨水库产生不良影响。
2、工程建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本项目塑料筐生产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活性炭UV光解一体机”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该措施有效控制非甲烷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同时减小其排放浓度、排放量,使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也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经调查,本项目相邻南侧、东侧、西侧均为农田,北侧为建设方自有果蔬冷藏及包装厂,周边500m范围内的环境空气敏感点仅有东侧373m的大湾哨居民区,距离相对较远,且不在本项目下风向,本项目非甲烷总烃废气在上述措施处理后,排放浓度较低,对敏感点影响很小。另外,边角废料破碎过程、物料运输过程有少量粉尘产生,总体排放量较小,在采取措施后对环境及敏感点影响很小。
3、工程建设对声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生产设备噪声通过封闭隔声、基座固定减震及合理布局等措施得到降低。经监测可知,本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值昼夜均可达标,项目的建设运行未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周边50m范围无声环境敏感点分布,试运行至今未发生噪声扰民投诉纠纷事件。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未发生随意倾倒现象,也未因固体废物排放引起环境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通过现场调查、监测及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该项目已建工程基本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手续完备,环保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基本完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管理要求,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具备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条件,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项目区内的环境管理,加强对各环保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达标;
2、定期更换活性炭,保证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
3、禁止使用废旧塑料作为本项目生产原料;
4、做好危险废物台账记录,及时进行申报,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机构及时清运处置,加强日常管理,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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