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宿夜江游船码头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宁波舟宿夜江游船码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宁波舟宿夜江游船码头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汉雅蓝海豚文旅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市奉化江南岸长丰桥下游约260m处
2020年11月,宁波国咨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宁波汉雅蓝海豚文旅有限公司宁波舟宿夜江游船码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11月17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以鄞环建〔2020〕389号文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2016年9月,本项目码头目前运营状况良好,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验收的条件。项目从开工至今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目前项目已具备验收条件。
根据浙江中一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舟宿夜江码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报告编号:HJ210251),宁波汉雅蓝海豚文旅有限公司委托宁波国咨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编制了《宁波舟宿夜江游船码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并于2月7日通过了验收评审会。
工程实施变更情况:
经现场核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与环评基本一致,无其他变动情况。
主要环保措施:
(一)废气 游船内厨房配备油烟净化器,游船内油烟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靠泊时船舶燃油废气(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通过自然环境稀释扩散。 (二)废水 游客服务中心内生活污水经埋地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中其他企业标准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宁波市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尾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4项主要水污染物执行更为严格的省级强制性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69-2018))后排入奉化江;船舶内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和舱底含油污水分别经船舶自带收容装置贮存后定期委托港航管理部门指定的宁波鑫乐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清运。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船舶靠泊时辅机噪声。加强船舶的保养维护,禁止靠泊船舶鸣笛,船舶靠泊时辅机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船舱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避雨暂存,待船舶靠泊时分类投送至游客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存放点,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每天外运定期清运。 (五)生态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有一定量的生活污水、噪声、废气、固废产生,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码头平均疏浚周期为3~5年。疏浚弃方妥善弃置处理。
公示期限:2021年2月26日~2021年3月25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
http://www.25hb.com/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验收意见及验收报告附下。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汉雅蓝海豚文旅有限公司
联系人:应经理
电话:0574-88266026
宁波汉雅蓝海豚文旅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6日
宁波舟宿夜江游船码头验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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