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您好
第三方账号登录
  • 点击联系客服

    在线时间:8:30-20:30

    客服电话

    13105665566

    电子邮件

    2458797171@qq.com
  • 环保学社APP

    用手机浏览器扫一扫

  • 扫描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号

推荐阅读
beidouzhiku [工程师]
河北省石家庄市 | 未知职业
  • 关注0
  • 粉丝18
  • 帖子652
精选帖子

[闲聊] 污水处理收费应建立合理的分担机制

[复制链接]
beidouzhiku 发表于 2019-11-28 10:3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 来自 河北石家庄
  根据广州市发改委官网的公告,广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听证会即将于12月27日举行。本次调整推出两个方案,其中方案一拟将居民生活类污水三个阶梯分别较现行标准上调5.26%;非居民污水费提高幅度则近七成。方案二居民生活类污水处理费标准上调36.84%;非居民类污水处理费标准上调36.43%。

  这是自2017年7月广州市污水处理费提高后的再次提出调整。两个方案虽说调整幅度不同,对居民非居民用水的影响也各异,但总体给人的感觉是价格要涨,只是涨的幅度与结构不同而已。2017年的上调是在多年未变的情况下作出的上调,曾引起广泛的舆论热议。此次上调间隔时间如此之短,且调整方案的酝酿也未向公众征求意见,多少出乎人们的意料,难免引发社会关注。

  随着社会发展与生活水平提高,类似水、电、燃气等公共服务产品价格相应调整,公众一般都会理解。但由于其产品属性的特殊——既是生活必需品,又涉及每一位居民的切身利益,加之经营上先天的垄断性,因此,其价格有任何变动都会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今年,有国家就因地铁票和汽油价格上调而引发骚乱,也印证着类似产品价格的调整必须恪守审慎原则。

  对公共产品的价格调整,相关方面看似最有力的理由是“成本因素”,即现行产品价格与运行成本不匹配。这其实并不能完全说明问题。一则公共产品本身具有天然的福利属性,居民和企业缴纳的税赋中已包含类似公共产品的支出,这是政府必须提供的公共服务。二则因公共产品不同于普通商品,其垄断性经营也决定着不能完全按市场原则定价。尤其是在当下,污水处理的运营成本对公众来说仍是本“糊涂账”,其成本构成有哪些因素,收费合理性如何等等,公众对此一无所知。在此语境下,加上并未经充分论证以及科学评估,若强行推出提价方案显然难以服众。

  事实上,即使从企业持续经营的角度,除了向使用者要效益之外,也应更多关注其他途径——诸如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减税让利等,尤其是加强科研及技改投入,通过科技升级降低运营成本。总之,公共产品要更好地体现公共福利性,需通过多方的开源和挖潜,而不能成本一上升就盯向居民的荷包。

  对于污水处理费等公共产品收费,无论是从完善价格机制,还是为节能减排,引导合理消费等角度,适当调整价格是必要的。但必须把握好各方利益的平衡,尤其要明确政府、经营方和消费者之间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在政策和方案推出之前,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寻求各方利益平衡的最大公约数,这无疑至关重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右上角“高级模式”进入更多文字、附件、图片等编辑模式;
发帖前请在网页顶端搜索网站内容,已有内容请勿重复发布;
请按版规要求发布帖子,禁止回复表情、数字等无意义内容;
请按网站要求的文件格式上传资料,建议将资料压缩后上传;
提倡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抵制“黄赌毒诈”等违法信息!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侵权申诉 | 帮助中心 | 浙ICP备13003616号-2  |  浙公网安备33011002013884号 网站统计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站的立场;禁止发布任何违法信息及言论,若有版权异议请联系网站管理员。

Copyright © 2010- 爱我环保学社(http://www.25hb.com)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01-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