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您好
第三方账号登录
  • 点击联系客服

    在线时间:8:30-20:30

    客服电话

    13105665566

    电子邮件

    2458797171@qq.com
  • 环保学社APP

    用手机浏览器扫一扫

  • 扫描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号

推荐阅读
学昕琴 [施工员]
湖北省宜昌市 | 未知职业
  • 关注0
  • 粉丝2
  • 帖子3
精选帖子

[固废处置]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复制链接]
学昕琴 发表于 2017-2-20 13:5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 来自 湖北宜昌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防治危险废物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
本标准。
本标准是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组成部分。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
危险特性技术指标,危险特性符合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须依法
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由以下七个标准组成:
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
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急性毒性初筛
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易燃性鉴别
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
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本标准对《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1996)进行了修订,主要
内容是:
——在原标准14 个鉴别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了37 个鉴别项目。新增项目主要是有机
类毒性物质。
——修改了毒性物质的浸出方法。
——修改了部分鉴别项目的分析方法。
按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环境标准研究
所。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7 年 3 月 27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 年10 月1 日起实施,《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GB_5085[1].3-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_浸出毒性鉴别.pdf (扣除:金币 -4 ,大小:3.06 MB,下载:16次)

精彩评论2

aike0999 发表于 2017-5-16 18: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新疆
谢谢分享。。。。。。。。
潘潘 发表于 2018-4-3 10:34: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重庆
谢谢分享!!!

u=2477467068,4050982037&fm=27&gp=0.jpg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右上角“高级模式”进入更多文字、附件、图片等编辑模式;
发帖前请在网页顶端搜索网站内容,已有内容请勿重复发布;
请按版规要求发布帖子,禁止回复表情、数字等无意义内容;
请按网站要求的文件格式上传资料,建议将资料压缩后上传;
提倡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抵制“黄赌毒诈”等违法信息!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侵权申诉 | 帮助中心 | 浙ICP备13003616号-2  |  浙公网安备33011002013884号 网站统计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站的立场;禁止发布任何违法信息及言论,若有版权异议请联系网站管理员。

Copyright © 2010- 爱我环保学社(http://www.25hb.com)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2001-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