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一汽锻造(吉林)有限公司电动螺旋自动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一汽锻造(吉林)有限公司电动螺旋自动线项目来自:25hb.com 建设单位:一汽锻造(吉林)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长春市和谐大街与富奥大路交汇西行600米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见附件)来自:25hb.com 公示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徐雷来自:25hb.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