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局《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乌苏市博远棉业有限公司轧花厂建设项目来自:25hb.com 建设单位:乌苏市博远棉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乌苏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签到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2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来自:25hb.com 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13201246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