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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北京柳成新和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网上公示 [打印本页]

作者: 20180728    时间: 2021-6-17 09:11
标题: 北京柳成新和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网上公示
一、概况
北京柳成新和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地块位于北京市平谷区兴谷工业开发区M2-5区11号厂房。目标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16809m2,总建筑面积5952.9m2。该地块2004年以前为农业用地,2004年至2006年租赁给北京佳思舞台设备有限公司用于舞台设备的组装,2006年至2009年该地块作为旺旺集团的周转仓库存放产品,2009年至今作为北京柳成新和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生产厂区,主要生产液压挺杆,年产量约1000万件,截止目前该厂区已经停产。因用地单位于近期实施退租搬迁,为充分发挥地块用途,拟计划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便未来其他企业可以正常入驻。
二、实施单位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北京柳成新和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电话:15010054712
三、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
电话:010-68472890
四、主要工作结论
根据分析,本次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采集的所有土壤样品中检出的污染物浓度均低于相应对比标准,本地块土壤未受到污染,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第二类用地的要求,无需开展进一步的详细调查。
地下水中部分取样点位的部分检测因子浓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Ⅲ类水质标准,分析是受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双重影响,由于该地块浅层地下水不进行开发利用,风险可接受的。
通过对地块内现有及历史上企业生产工艺、原辅材料储存、污染排放及处理等过程的调查分析,识别地块可能或潜在的污染区域、污染物构成以及污染程度结合现场采样分析结果,从保障地块再利用过程的环境安全角度,采取对地下水长期监测的措施,确保利用区域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值及其他参考标准限值的要求, 可以满足作为工业用地用途。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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