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局《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连平县磊鑫实业有限公司的"连平县陂头镇杨贡坑矿区年产5万立方建筑用辉绿岩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连平县陂头镇杨贡坑矿区年产5万立方建筑用辉绿岩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连平县磊鑫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连平县陂头镇贵塘村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签到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4月8日-2021年5月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15218027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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