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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东方医院急诊楼及临床学院教学楼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公示 [打印本页]

作者: 20180728    时间: 2020-11-20 14:16
标题: 东方医院急诊楼及临床学院教学楼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公示
该项目在东方医院院内建设急诊楼及临床学院教学楼,以下简称为东楼和南楼,计划东楼建设临床学院教学楼,南楼建设急诊楼。后因院方科室调整,对部分楼层使用功能进行重新部署。实际建设内容:东楼依然主要用于临床学院教学楼,部分房间调整为药房、中医、皮肤、耳鼻喉等诊室;南楼不再用于急诊楼,现主要设置康复科室和针灸诊室。根据医院实际用途,本项目并未新增住院床位,未突破原有环评审批内容。
建设总投资18452.6765万元,东方医院总体用地面积31232平方米,已包括东楼及南楼用地。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3849.48平方米,地上建筑总面积19556平方米,地下建筑总面积24321.48平方米。其中:
南楼:总建设面积5564.4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81.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83.48平方米。南楼设计为地上5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21.95米。
东楼:总建筑面积3828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9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338平方米,东楼设计为地上7层,地下3层,建筑高度29.5m。
根据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对本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编制了《东方医院急诊楼及临床学院教学楼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完成后,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依照国家有关要求对东方医院急诊楼及临床学院教学楼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意见。
现对《东方医院急诊楼及临床学院教学楼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公示。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寄信件的方式向我单位提交意见(请公众在提交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单位及时向您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星园一区6号
    联系人及方式:冯工  010-67689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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