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我环保学社

标题: 宾川县鸿强包装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公示 [打印本页]

作者: roughlaugh    时间: 2020-9-7 11:22
标题: 宾川县鸿强包装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公示
2020年8月14日,宾川县鸿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特邀监测单位、环保专家等到现场指导工作,并组成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宾川县鸿强包装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宾川县鸿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宾川县金牛镇柳家湾华侨社区农林产品综合市场内,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其批复基本一致,主要是:以合作方式转租飞洋公司租用的柳家湾农林产品综合市场场地及现有建构筑物1500㎡,新建塑料筐生产线8条,配备相关生产设备及附属工程危废暂存间,生产塑料筐80万只/a。
(二)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2019年8月,项目方委托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编制了《宾川县鸿强包装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2月16日取得“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关于宾川县鸿强包装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宾环审[2019]24号);
2019年12月20日,项目方开始动工建设本项目,于2020年1月建成,建成后由于已错过塑料筐生产供应季,因此未进行生产;直至2020年6月1日,本项目开始投入试运行。
2020年7月20日,宾川县鸿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按要求申报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并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53292439950105X1001X)。
2020年7月3日~16日,本项目方进行了自检自查,并编制了《宾川县鸿强包装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三)投资情况
经调查,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与环评设计一致,为8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高于环评估算值(新增隔油沉淀池及雨水沟、围堰等),为5.9万元,占总投资80万的7.3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宾川县鸿强包装塑料制品生产建设项目”的建设范围,包括项目占地1500㎡范围内的生产车间、仓储区、生活办公区及附属设施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并对照项目环评文本所述,本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环境保护目标等均未发生变更,平面布置除危废暂存间位置调整外,其他与设计一致,调整后更为合理。不存在《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中所述的重大变动。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方已按环评要求在塑料筐生产区设1个50m3循环水池及配套循环水管道,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清污分流,粪便依托项目所在地柳家湾华侨社区综合市场已建化粪池收集后委托环卫定期用吸粪车清掏,其他清洗废水经自建1m3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经市场内污水管网排入西面S220省道市政污水管网,最后排入宾川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所采取的的废气处理措施与环评设计一致,包括:①使用封闭式破碎机,将其置于封闭的废料间内,采用布袋对接出料口、扎紧袋口的方式出料;②采用自动化先进设备,加热注塑环节为封闭式,生产车间设置通风口,加强车间内空气对流;③厨房油烟设油烟机抽排。
(三)噪声
主要通过封闭隔声、主要产噪设备基座固定减震、合理布局等措施控制噪声。
(四)固体废弃物
①已按要求在项目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1个,然后由金牛镇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②已按要求设置破碎机1台,定期对边角废料和不合格品进行破碎然后回用于生产;③定点堆放包装废料,可回收的回收外卖,不可回收的定期清运处置;④已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1个,暂存间内设封闭油桶对废机油进行暂存,然后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机构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效率/效果
本项目塑料筐生产车间冷却水设循环水池及水泵等,使其循环使用,可做到不外排;生活废水处理设施依托农林综合市场内现有雨污分流系统、化粪池等以及自建的隔油沉淀池等处理,然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废水产生量较小,现有设施可满足处理要求,且经监测可知,生活废水预处理效果较好,可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2、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效率/效果
经调查,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废气通过采用先进设备及工艺、加热注塑环节封闭、车间设通风口等措施得到有效控制,根据监测结果可知,车间外、厂界外均可达相关标准排放;在实地调查中,厂区及厂界外均无明显异味,所采取的处理效果较好,可满足环保要求。
另外,本项目破碎机粉尘通过封闭破碎及出料的方式可有效减少粉尘产排量,可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处理措施有效。
3、噪声处理设施处理效率/效果
本项目噪声主要通过车间厂房隔音、主要设备减震、合理布局等措施处理,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因此,降噪措施效果较好,可满足环保要求。
4、固废处理设施处理效率/效果
经调查,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生产固废和危险固废。针对危险废物废机油项目方已设置了一个5㎡危废暂存间,经调查,该危废暂存间已设置标志牌,满足防雨、防晒、防渗要求,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相关要求;废机油按规范进行暂存,然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未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因此该处理措施可行且符合相关规定;生产中的边角废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包装废料定点堆存后外卖回收单位,均得到综合利用且不外排,满足固废资源化、减量化要求,处理措施合理有效;生活垃圾已设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经调查,本项目各项固废处置设施完好,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处理率100%,可满足环保要求。
5、总量控制
经调查,本项目运营期无SO2、NOx外排,固废处置率100%,生活废水排放量很小,可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本项目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总量控制指标为0.032t/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工程建设对地表水的影响
本项目运行期塑料筐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产生量较小,使用旱厕化粪池收集粪便、清洗废水经自建隔油沉淀池处理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宾川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综上,本项目废水不排入外环境及地表水体,未对环境及地表水体产生不良影响。
2、工程建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塑料筐生产中有少量非甲烷总烃废气产生,在采取封闭注塑、车间通风的情况下,车间外、厂界外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可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及敏感点影响均较小。另外,边角废料破碎过程、物料运输过程有少量粉尘产生,总体排放量较小,在采取措施后对环境及敏感点影响很小。
3、工程建设对声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生产设备噪声通过封闭隔声、基座固定减震及合理布局等措施得到降低,且项目夜间不生产。经监测可知,本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厂界噪声值昼夜均可达标,项目的建设运行未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经调查,项目周边多为工业企业,与敏感点距离相对较远,本项目厂界噪声达标,经距离衰减、建构筑物及绿化带阻隔后,对其影响很小,试运行至今未发生噪声扰民投诉纠纷事件。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未发生随意倾倒现象,也未因固体废物排放引起环境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
5、工程建设对生态的影响
经调查,本项目租用已建成的建构筑物及场地建设本项目,未进行开挖建设及征地,因此未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六、验收结论
通过现场调查、监测及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该项目已建工程基本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手续完备,环保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基本完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管理要求,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具备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条件,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项目区内的环境管理,加强对各环保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达标;
2、禁止使用废旧塑料作为本项目生产原料;
3、做好废机油台账记录,加强日常管理,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欢迎光临 爱我环保学社 (http://www.25hb.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