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疆聚鑫隆纸业有限公司年产十万吨再生瓦楞纸(原纸)、纱管纸及配套包装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内容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新疆聚鑫隆纸业有限公司年产十万吨再生瓦楞纸(原纸)、纱管纸及配套包装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聚鑫隆纸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乌苏市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予以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电话及邮箱,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095085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