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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医院门诊外科综合楼项目 [打印本页]

作者: roughlaugh    时间: 2020-3-20 13:32
标题: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医院门诊外科综合楼项目
一、工程建设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大理市下关镇人民南路大理州人民医院内,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其批复基本一致,主要是:总投资6000万元,占地面积1840㎡,拆除原门诊楼,在其位置新建门诊外科综合楼一幢,设计建筑面积32000㎡,实际建筑面积略大于设计面积为36640㎡,层数为十六层,共设床位650个,以及门诊部、急救中心、手术室和相关科室部门等。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04年1月,项目方委托大理白族自治州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医院门诊外科综合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4年2月10日取得大理白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审批意见”;
2005年1月,项目开始动工建设,2006年12月建成竣工,投入使用;
项目建成后由于医院人事大幅变动、后续工作移交缺失,因此直到2016年11月项目方第一次向大理州环保局申请对本项目进行环保竣工验收,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污水系统不能满足处理要求,污水不能达标排放,因此于2018年11月对污水站进行了改造提升,于2019年2月建成后一直处于调试阶段,至2019年11月调试完毕,现组织自主验收。
3、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6000万元,与环评一致;实际环保投资151万元,小于环评预估的200万,主要是由于本项目环保设施多是在院内原有设施基础上进行改造及完善。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内容为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医院门诊外科综合楼项目”占地1840㎡的建设范围,包括门诊综合楼及其绿化带、环保设施等辅助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调查,本项目建设地点、平面布置、建设内容及规模、设置科室及运营流程等均未发生变更,与环评及批复一致。但由于运行时间较长,部分内容有一定调整变化,包括:①实际建筑面积为为36640㎡,大于环评阶段设计建筑面积32000㎡,主要由于环评阶段未将地下一层建筑面积计入总建筑面积中,因此存在一定误差;②对本项目依托的环保设施进行了优化,包括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了提升改造使其工艺更先进、处理效果更加,以及拆除停用原有医疗废物焚烧炉改为依托院内新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机构清运处置医疗废物,这些调整使环保措施更加有效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效果也更佳,并避免了二次污染等问题。
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上述变化情况不属于相关规定中所述的重大变动。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处理设施/措施
本项目废水处理设施包括雨污分流系统、2个化粪池(容积分别为200m3、250m3),并依托院内已建处理规模为1200m3/d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采用“生物膜法(接触氧化池)+混凝沉淀+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处理后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大理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再处理。
2、废气处理设施/措施
本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气产生;所依托的院内已建污水处理系统、医疗废物暂存间、垃圾房产生的异味通过封闭、合理布局、绿化带净化等措施得到控制。
3、噪声防治设施/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为人员活动噪声和车辆噪声、污水处理站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围墙及绿化带隔声、合理引导人流车流、污水处理站设备封闭减震等措施进行控制。
4、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措施
①医疗废物依托院内已有90㎡医废暂存间暂存,然后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机构定期清运处置;②生活垃圾在项目区内设分类垃圾箱收集,然后依托院内现有垃圾房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处置;③污水处理系统污泥由云南海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期清理后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机构进行清运处置。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措施
项目区内种植绿化带1000㎡。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本项目运行期废水为医患生活废水及医疗废水(无特殊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依托院内已建12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根据云南升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SHJC201912W5040号”可知,处理后废水能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 2 预处理标准,然后排入人民南路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大理市大渔田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不排入外环境及地表水体,未对环境及地表水产生污染及不良影响。
2、废气
本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气产生,依托的院内污水处理站及垃圾房等环保设施产生的有少量异味产生,但通过封闭、合理布局、绿化带净化等措施可得到有效控制,对区域空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人员活动及进出车辆,通过采取绿化带及围墙隔声降噪、合理疏导、加强管理等措施可使其得到较好控制,根据云南升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SHJC201912W5040号”可知,本项目各厂界及所依托的污水处理站排放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综上,本项目运行期无较大噪声源,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均较小,未发生噪声扰民投诉及纠纷问题。
4、固废
经调查,本项目运营期固废已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进行合理妥善处理,医疗废物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的方式,相较于原设计的焚烧方式更有效、更合理,所依托的院内已建医疗废物暂存间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另外,生活垃圾也得到及时合理处置、污泥定期清掏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综上,本项目固废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早已结束,施工期间未发生污染纠纷及投诉事件;运行期已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其批复所提要求采取环保措施,治理效果较好,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通过现场调查、监测及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该项目基本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手续完备,环保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基本完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管理要求,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具备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条件,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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