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局《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源县和利石业有限公司的东源县和利石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立方米石材加工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源县和利石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立方米石材加工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东源县和利石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源县半江镇茅岭石角坑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签到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1月15日-2020年2月1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肖经理 联系电话:152180278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