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局《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胡杨河市三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胡杨河市三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40万立方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胡杨河市三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七师126团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6月4日-2025年7月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越联系电话:155593455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