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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疆兴达商砼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光伏区移动商混站建设项目 [打印本页]
作者: 984852498 时间: 2023-9-7 23:30
标题: 新疆兴达商砼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光伏区移动商混站建设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局《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新疆兴达商砼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光伏区移动商混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兴达商砼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玛北线与G576交汇处向南5km西侧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9月7日-2023年10月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建新
联系电话:13201246329
(验收报告) 新疆兴达商砼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光伏区移动商混站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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