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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报送清洁空气行动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函 [打印本页]
作者: panwf 时间: 2011-7-4 10:29
标题: 关于报送清洁空气行动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函
关于报送清洁空气行动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的函
各设区市环保局,省级有关单位,中石化浙江石油分公司、中石油浙江销售分公司: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0〕2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09〕56号)要求,为及时了解各地、各相关部门清洁空气行动及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与计划,请各市、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以及2011年度重点工作(见附件1),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我厅。
附件:1. 清洁空气行动2011年度重点工作
2. 主要工作汇总表
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环保厅代章)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