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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水污染防治法》对“水污染”、“污染物”、“有毒污染物”的定义 [打印本页]

作者: 蜜糖    时间: 2012-12-21 09:57
标题: 《水污染防治法》对“水污染”、“污染物”、“有毒污染物”的定义
《水污染防治法》对“水污染”“污染物”“有毒污染物”是怎样定义的?
  
  
    “水污染”是指水体因某种物质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的改变,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质恶化的现象。即受人类或自然因素的影响,水体的感观性状、物理化学性质、化学性质、生物组成及底质等发生了恶化,由此引起“水污染”。
      
     “污染物”是指能导致水污染的物质。即造成水体的水质、底质、生物质等恶化或形成水污染的各种物质或能量。
      
     “有毒污染物”是指那些直接或者间接为生物摄人体内后,导致该生物或者其后代发病、行为反常、遗传异变、生理机能失常、机体变形或者死亡的污染物。
作者: hopehedwig    时间: 2014-9-15 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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