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氯消毒或臭氧氧化副产物的代表物及其含量的限定,已经引起国外的高度重视。甲醛、溴酸根被WHO分别确定为臭氧副产物中有机副产物和无机副产物的代表物,并给出限值。法国《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提出微污染物/氧化副产物如总三卤甲烷、三氯乙烯、四氯化碳、四氯乙烯等控制项目及指导标准。卤乙酸作为氯化副产物,虽然在饮用水中的含量低于三卤甲烷,但某些种类的卤乙酸的致癌风险却高于三卤甲烷,1993年9月美国国家环保局提出的《消毒剂与消毒副产物法》(Disinfectants and Disinfection By-product Rule)中对第一阶段(1996年12月实施)和第二阶段(2000年6月实施)卤乙酸在饮用水中的最大含量分别确定为60μg/L和30μg/L,并建议采用活性炭吸附控制卤乙酸。
臭氧作为强氧化剂,从1906年法国尼斯Veyage水厂用于消毒以来至今已在欧洲普遍使用。进一步的研究显示,在有效去除水中溶解性有机物、去除三氯甲烷母体物、改善水体的致突变活性、去除色、嗅、味、消毒、杀藻等方面,臭氧具有明显的优势,因而不仅用于预氧化和消毒,而且广泛地用于深度处理。当臭氧加注量充分时,氧化能够进行得较为彻底,生成CO2和H2O,但当臭氧量不足时,会出现副产物如过氧化物、环氧衍生物、甲醛、丙酮酸、丙酮醛和乙酸等,这些副产物多为亲水性物质,浓度约在亿万分之一级,检测分析有一定难度。有些则是对人体有害的诱变剂和致癌物质。副产物产生量一般与原水有机物浓度成正比,国外有试验表明:臭氧投加量为2.6mg/L时,一般水厂条件生成的酸总量为62μg/mgTOC,生成醛类10~40μg/L。有机副产物易被生物分解,其中酸类对人体无大的危害。甲醛则因在试管试验中,被证明是致癌和遗传毒性、变异原性物质而被WH0列为臭氧副产物中有机副产物的代表产物,指标规定为900μg/L。臭氧氧化生成的无机物中,溴酸根被国际癌症研究会(International Agency for Research on Cancer)列入可能致癌物名单,并被WHO规定为无机副产物的代表,指标为25μg/L。